摘要

在多能互补运行模式下,以水电为主的灵活性电源为配合风光消纳,常需要双向调峰,导致其原有的运行方式发生显著变化,使得不同发电主体间的损益关系十分复杂。如不能有效厘清各主体损益关系并提出补偿机制,将难以发挥不同类型电源参与一体化运行的积极性。本文以雅砻江下游清洁能源基地为研究对象,选取四季典型日,设置3种水风光运行情景,分析不同季节不同情景下各电源主体的损益指标,量化了各主体的损益关系。结果表明:多能互补运行模式下,水风光系统总效益明显提升(情景2、3效益分别增加13.46%和13.44%)、风光效益增量显著(情景2、3效益分别增加123.27%和145.99%),而水电因补偿风光导致其效益损失(情景2、3效益分别减少0.33%和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