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一轮宅基地赋权实现了宅基地价值显化的合法化,在实践中取得了重大突破。然而,由于附于宅基地之上的多方利益冲突交错复杂,宅基地价值显化中潜藏各种风险:激励宅基地恶性扩张,侵害弱势农户利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权主体地位虚置,导致集体利益被忽视;强势工商资本压低宅基地显化价格,挤占农户利益空间;加剧宅基地无序利用风险,影响农村长远发展利益;挤压农村内部建设用地空间,加剧城乡发展之间的利益失衡。鉴于此,在宅基地价值显化中应当避免从“一刀切禁止显化”转向“一哄而上”,应坚持基底公平、主体利益平衡、集体所有地位、市场机制导向、乡村优先原则的定位和深化方向,以实现宅基地价值有序显化的同时,又让这种价值显化不损害农业、农村发展的长远利益,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