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为特殊教育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提升专业能力和教学能力提出了新要求。特殊教育教师要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完善自身素养、锤炼师德,以生为本、积极致力于学生发展,加强家校社协同、创设良好教育环境,对标指南的要求,努力将特殊儿童培养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国家有用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