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京政发[2021]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促进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2月5曰北京市促进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规定第一条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全力推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两区")建设,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