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低碳发展背景下,文章以2008—2019年我国120个城市A股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探究地方政府监管对地区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发现,地方政府监管显著提高了企业绿色创新水平,并且通过促进企业环保投资进而提高绿色创新水平;而分析师关注度能够增强地方政府监管对企业绿色创新的效用。此外,根据企业内外部特征进行异质性分析,发现地方政府监管对产权性质、所属行业清洁程度以及所属地区存在差异的企业绿色创新促进效应存在明显区别。因此,各地环境监管机构应充分考虑企业内外部特征而制定差异化的环境规制方式和政策,引导企业积极进行绿色创新。这为构建完善的环境监管机制,实现地区环境治理水平提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提供了基础的理论依据和政策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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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贵州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