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司法改革背景下,法律教育体制的改革也是大势所趋,中职学校同样需要在新的形势下努力探索和施行新型的法律教学模式。民法实例研习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实务能力,因此在法律课程设置上应该将其作为专门性的课程进行开发与研究,在课程中渗透"案例教学法",通过合理设计教学案例、积极开展课堂讨论的方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为法制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