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对夫妻财产制做出调整,财产制的类型、法定财产制的定位等内容都承袭了旧法。唯一的重大变化可能是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上,但即便于此也不过是对于此前司法实践形成规则的总结和提炼。《民法典》第1065条是我国夫妻财产制的核心法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