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对教育惩戒权的认知差异,西方两大法系国家对教育惩戒权的法律规制分别采取高权管制模式与私权自治模式。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尊重教育基本权利与非暴力教养成为全球立法潮流,过度限制惩戒影响教育质量提升等多重社会背景下,西方国家开始引入新公共管理理念,从合法性规制逻辑转向绩效管理逻辑、权利回应逻辑、国家控制逻辑并存的混合规制逻辑。强调学校、教师与学生之间在学关系的法治化;强化教育惩戒权以提升教育质量、落实校园安全,鼓励教师基于专业自主权实施惩戒;通过放管服新政处理好积极惩戒与禁止体罚的关系,这些都成为西方国家教育惩戒权规制变革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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