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垃圾短信和骚然电话一直以来都是工信部的治理重点和难点。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是商业性短信息和商业性电话缺乏法律规制的结果。商业性短信息和商业性电话严重侵害了消费者隐私权,尤其是生活安宁权益。通过梳理商业性短信息和商业性电话立法、执法、司法法律规制的现状与问题,建议首先应当厘清法律冲突,确立"明示同意,默示拒绝"的规制原则,并且加快落实工信部新版征求意见稿;同时,强化工信部监管职责,廓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依据,加强部际联合执法;最后筑牢"最后一道防线",利用格式条款规制,拓宽消费者救济渠道。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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