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振兴乡村必须增加农民收入,而农民财产性收入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必须提高其在农民总收入中的比重。分析近年来江苏省各地区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发展趋势和特点,把全国农民财产性收入与江苏省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比较分析,提出改革农村土地制度,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建立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市场运行机制,构建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以及提高农民投资收益渠道的政策建议等以期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