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政策目标是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总量、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当前,"需"与"供"脱耦已成为制约该政策发展的最突出问题,其原因在于购买方的行动偏差、社会组织的"悬浮化"、第三方评估的"形式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要回归政策初衷,必须坚持"质""量"并重原则,以需求为导向,将服务提质增效作为根本。要提高认识、矫正偏差,完善体制机制;要关注需求表达、整合与转化,突破不当干扰;要注重社会组织培育,聚焦合同执行和契约监管;要强化技术治理,引入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服务评估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