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是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提出的目标,也是中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与应有之义。本文从分析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中国潜在成本及其参与主体分担机制出发,指出中国存在压期成本与压峰成本,需要多方共同分担成本。通过对欧盟和美国减排成本分担机制研究,认为欧盟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分担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成本,即征收碳税,提高企业成本,推动消费者转向低碳绿色产品购买,提升企业研发积极性,促使企业向区域外转移,产生“污染避难所”效应。美国主要通过政策与市场双重作用分担成本,在发展初期采用政策约束的方式促进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中后期则依托市场来进行分担。借鉴欧美成本分担机制,本文提出中国需要依托政府、居民和企业来分担潜在成本,且不同时间段发挥作用的主体亦有所差异,在市场机制下建立政府、企业和居民潜在成本分担机制,可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提供政策支撑。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南开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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