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汉朝一代宗师董仲舒开创了以《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论语》来解决疑难法律问题,进而裁判案件的司法制度——"春秋决狱",它是中国法律文化的特殊现象。在汉朝的真实案件中,"春秋决狱"究竟是如何运用儒家经典来解释法律的?这一司法制度是如何体现以人为本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