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西兰的社区矫正制度建立于1886年,其间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从最初的更为人道地对待罪犯到对罪犯进行有效管理及经济考量是社区矫正制度建立的主要原因。其制度特色主要有:惩教部对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社区矫正立法较早且成体系;矫正队伍的主体是正式的国家公务员,志愿者主要服务于狱中监禁的犯人;此外其矫正的对象和工作方式也各具特色。新西兰的社区矫正制度有如下几点值得我们借鉴:社区矫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渐进的过程、完备的社区矫正立法体系、垂直的管理体制以及国家职能和社会组织职能间关系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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