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董之用威”辨正

作者:韦婷
来源:中华文史论丛, 2019, (01): 70.
DOI:10.16837/j.cnki.1002-0039.2019.01.002

摘要

<正>《左传·文公七年》引《夏书》"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劝之以《九歌》,勿使坏",杜预注:"董,督也,有罪则督之以威刑。"旧多从杜注。《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祭公之顾命》简12有"■之用威",整理者亦以杜注《左传》为据,将"■"读作"董"。(上海,中西书局,2010年,页177)我们认为,"董"当读作"动",训作震动、惊惧。简本《祭公之顾命》为《逸周书·祭公解》的战国写本,与《夏书》皆属於《书》类文献语言,可相合观。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