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监测具有执法权威性和科学公正性。由于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未尽完善等原因,不同部门监测机构施行环境监测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管理体制中有关环境保护监测机构的法律属性不够明确,监测工作交叉重复、缺乏统一的规定和口径,各部门监测机构采用的标准不统一、监测数据可比性差是长期以来较为突出的现象。针对这些普遍关注的焦点,尝试寻求解决措施。阐明赋予环境监测职能部门及其监测活动明确法律地位和健全环境监测协调机制、确立环境保护部门监测机构作为监测工作牵头骨干、统一监督管理地位的必要性,扼要提出各部门监测机构规范化管理的基本思路,强调建立健全环境监测标准体系的重要性。旨在协调、规范各部门监测机构开展环境监...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