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法教义学研究是当下法学研究尤其是部门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取向,甚至有逐步占据主导性研究方式的趋势。由于"法教义学"这一术语所可能内含的封闭与保守,许多学者都在探索一种智识上具有开放性的法教义学理解模式。在"山重水复"之中,法理研究能够为法教义学寻得"柳暗花明"的契机:它不仅可从外部提供法教义学的知识借鉴,而且也能从内在方面助推法教义学的智识转型。可以说,法理与法教义学相伴相生,具有内在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