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女性诗歌从概念到书写出现能指与所指的偏移,是历史语境变迁的结果。从社会学性别分类的角度对"女性诗歌"进行知识考察,是重新确立女性诗歌的概念内涵的基础。"主义"的提炼必须警惕本质主义式的先入为主,并且充分考虑西方理论与中国问题的历史与现实差异。否则,迁就主义、以诗为证的做法,将使女性诗歌写作及其研究陷入形式主义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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