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了解吉林省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状况,掌握主要健康危害因素,为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科学依据。方法 根据国家方案及相关标准,对吉林省2016—2020年宾馆(酒店)、候车室、理发店、美容店、沐浴场所、游泳馆和商场(超市)等七类场所健康危害因素进行采样和监测。结果 2016—2020年吉林省共监测656家场所,检测健康危害因素55 477项次,合格51 934项次,总合格率为93.61%,宾馆(酒店)、理发店、美容店、沐浴场所、游泳馆等场所不同年份合格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01)。公共用品用具总合格率为95.36%,公共场所空气质量总合格率为90.68%,不同场所公共用品用具和空气质量合格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01)。各类公共用品用具中,候车室自动扶梯合格率最低(76.53%),沐浴场所毛巾合格率最高(99.34%)。其中菌落总数为主要不合格指标,候车室自动扶梯合格率最低(53.06%),美容店床单合格率较高(98.09%)。空气质量中温度、湿度合格率分别为32.04%、78.56%,商场(超市)噪声合格率(48.33%)最低。浴池水消毒剂余量和浊度合格率偏低,游泳馆水质不合格指标为氧化还原电位、pH值、消毒剂余量、游离性余氯以及菌落总数。结论 2016—2020年吉林省公共场所卫生状况总体较好,公共用品用具卫生状况、沐浴场所和游泳馆水质状况仍有待提高,应加强公共场所的消毒管理和消毒效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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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共卫生学院;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吉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