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交易合同的效力及处理

作者:王长军; 张琳涛
来源:人民司法, 2023, (08): 11-14.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23.08.025

摘要

<正>【裁判要旨】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对虚拟货币的投资、交易、提供服务等行为,属于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违背公序良俗,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投资风险及损失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法律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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