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2年6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在《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中提出,非独家药品若通过竞价成功纳入药品目录,则按规则确定该通用名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药品以实际价格为基础支付;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高出部分由参保人承担。这一医保支付标准制定方法将定价与补偿相结合,在2022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工作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对我国医药市场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德国是最早建立参考定价制度的国家,其经验值得借鉴。本文旨在总结德国参考价格体系的设计和实施经验,为完善我国相关政策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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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清华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