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具有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双重角色。作为非政府组织,行业协会在公共事务管理领域发挥独特作用,以稳定社会秩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提供相关服务,在政府与市场之间担任中介桥梁,促进政府高效决策,健全行业自治体系。行业协会在行政法层面上存在角色定位模糊的问题,影响其发挥作为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主体作用。明确行业协会行政法律地位、促进行业协会未来发展可从完善法律制度保障、加强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塑造合作治理模式以及充分发挥协调与服务职能等路径进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