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是农村稳定的关键。土地制度设计是否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社会性别视角,直接关系到农村妇女民主权利实现和经济利益分配等核心权益。稳定的土地财产权、明确的组织成员权对于消除妇女贫困,实现妇女赋权,推进基层民主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妇女土地权益受损现象仍时有发生的情况下,政府部门要提高社会性别主流化能力,推动相关立法和现有法律修改完善,从源头维护农村妇女合法土地权益;增强社会性别敏感,在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通盘考虑妇女儿童权益;畅通农村妇女土地维权渠道,明确相应部门的救济责任;提高妇女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管理和决策的能力,拓宽农村妇女政治赋权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