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0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第十七批指导性案例,包括杨卫国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王鹏等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和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余蒂妮等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共三件指导性案例(检例第64-66号)。这是继2018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批指导性案例后,再次集中发布金融犯罪指导性案例。为准确理解和适用指导性案例,现就案例中涉及的主要问题和指导意义进行解读。一、发布第十七批指导性案例的背景和意义金融犯罪特别是涉众型金融犯罪呈现高发多发态势,严重危及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