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行政行为重要依据的行政规划活动,已有研究对其概念内涵、法律性质、救济路径,或避而不谈,或莫衷一是,或难以达成共识。基于行政规划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影响以及带来的重大社会效应,将行政规划问题纳入法治化研究体系,在理论维度上将填补当前行政法治建设进程中"权力清单"问题的阙如、弥补中国行政法学基本理论中行政行为问题的疏漏、检视和重构中国行政法学中的行政救济理论;在实践维度上则有助于检讨当下政府部门行政行为的误区、完善行政规划权运行中的公众参与机制、建构与完善行政规划法律制度体系。

  • 单位
    江苏警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