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消费文化下,舞蹈艺术走向市场化与消费化成为一种必然趋势。舞蹈艺术不仅应在经济层面注重活化产品,提高影响力、收益和价值,还应在文化层面更看重长远的传播效益和作品符号背后的文化内涵。舞蹈艺术向观众传递和传播的是编创者对生活的认知、思考及表达,舞蹈创作不应只是“阳春白雪”“下里巴人”,也不应是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只有打破传统的创作方式,关注更多文艺工作者的生存状态,贴近生活,汲取广袤的素材,才能将舞蹈艺术创作反馈到民间,为百姓带来更多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