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日前,农业农村部、公安部、中国海警局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23年5月1日至9月16日开展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伏季休渔监管,切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专项行动明确7项主要任务。一是严格船籍港休渔监管。督促应休渔船舶返回船籍港休渔,健全异地休渔船舶监管机制,做到“船回港、人上岸、网入库”。二是抓好专项(特许)捕捞监管。严格管理特殊经济品种专项(特许)捕捞和东海区4种作业类型渔船专项捕捞,加大伴航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未办证出海作业、违反专项捕捞规定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