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陕震发〔2019〕20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地震机构,局属各单位、各部门:《陕西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暂行)》已于2019年8月30日经第9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2019年9月2日陕西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