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社会现象的纷繁复杂,使得民事不法与刑事不法交错相生,难以正确地加以界分。同为侵犯财产利益的不法行为,不当得利与财产犯罪的界限模糊不清。如何正确界分不当得利与财产犯罪,已成为刑法学者与民法学者共同的课题。只有打破学科科际矩阵,在分析不当得利法律性质的基础上,结合财产犯罪的构成特征,并结合当时的情势才能对不当得利与财产犯罪作出正确的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