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7年第12期《劳动保护》刊登了《"12·3"事故国家监察该为地方监管买单?》一文,引起了业内外的广泛关注。目前,该文中的主角、内蒙古赤峰宝马煤矿"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以下简称"12·3事故")中的涉案人员——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赤峰分局监察二室主任鲍青春,是否该被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尚无定论。作为鲍青春的辩护律师——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洪波,近日却迎来了一个好消息,就是他所代理的另外1起类似案件,终以检察院撤诉收尾。不久前,杨洪波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介绍:"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