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教育部等八部门颁布《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从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办学内生动力、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健全办学管理机制等方面出台了若干具体指导意见,为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指明了方向和要点。学校活力是学校在办学育人的思想、实践中呈现出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学校作为教育政策与教育实践的枢纽,其活力会受到政校关系、家校关系、社校关系以及校内关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激发办学活力必须在尊重学校主体性的基础上系统思考、协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