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权利是每个人对充分实现其健康和福祉的环境享有的一种基本权利,而人类健康和福祉的充分性不能仅仅止于不遭受有毒有害污染对生存健康的损害,还应享有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因此,环境权利的主要内容体现为环境生存权与环境发展权两个有机组成部分。推进环境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需要遵循以下三个新思路:解决环境生存权与环境发展权的优先性问题;确认环境权利实质上是一项个人权利,借以获得来自国家(政府)的相应保障;认同环境权利是一项与义务相结合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