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的合宪性咨询制度何以可能

作者:朱学磊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50(03): 64-72.
DOI:10.13734/j.cnki.1000-5315.2023.0308

摘要

合宪性咨询是一项独立的宪法实施机制,它与合宪性审查之间有区别也有联系,两者不宜混为一谈。合宪性咨询在域外的发展历程表明,它在推动宪法实施的同时无法解决所有宪法问题,有可能导致咨询对象权力的不当扩张,影响宪法权力分工体系的正常运转。我国不仅存在广泛的合宪性咨询需求,而且民主集中制的政权组织原则和全过程覆盖的合宪性审查模式可以在避免合宪性咨询不足的同时充分发挥其优势,从而为该制度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面向未来,我国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合宪性咨询制度的细节,为其提供必要的规范依据,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依宪治国的伟大实践。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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