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8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第五条增加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内容,这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经验的总结,也进一步明确"四种形态"是做好纪律审查、纪律处分工作的基本方式。本文以第一种形态为重点,对基层党组织运用"四种形态"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当前的运用成效,梳理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