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口供的证明责任

作者:王艳萍
来源:科教导刊(上旬刊), 2010, (10): 170-171.
DOI:10.16400/j.cnki.kjdkz.2010.10.058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6月24日公布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两"规定"对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作了一些补充和完善,是刑事司法领域的重大改革举措。且后者对解决刑讯逼供问题、减少冤假错案及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方面有重要意义。该规定首次明确了非法证据的证明责任,建立了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规则,弥补了刑诉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的缺陷,是我国程序法发展的一大进步。但在为之欢呼之余,也不能忽略其中的一些问题。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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