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高等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及其产品属性为主要内容,构建高等教育政府规制政策工具选择的理论框架。从这一理论框架出发,分析了高等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以及经济市场化环境下我国高等教育管理存在的政府过度干预与缺位问题。从产品属性来看,高等教育是一种排他性与竞争性都不充分的准公共产品,其一定程度的自然垄断性、强烈的正外部效应以及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公平问题都需要合理有效的政府规制,这要求政府从干预型向规制型变迁,建构面向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实现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政府规制,必须夯实政府规制的法律基础;界定政府规制高等教育的行为框架;创新政府规制的方式方法;建立高等教育政府监督型规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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