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0年前在美国反垄断执法中首创宽恕制度,目前该制度被广泛应用于全球反垄断执法工作。以免除或减轻处罚做诱饵从内部瓦解秘密性垄断行为,旨在打击核心卡特尔。在我国属于纵向垄断协议的乳粉案同样适用了宽恕制度。对此学界存在很大争议,有学者认为纵向垄断协议的隐蔽性和危害性较弱不宜适用宽恕制度,但从我国的立法和实施情况进行分析,纵向垄断协议适用宽恕制度并不违背制度原理,在反垄断执法初期阶段具有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