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基层市场监管行政案件中,有将不符合企业标准的食品,直接定性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行处罚的。食品企业标准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标准?严于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企业标准是食品安全标准吗?对企业标准中的具体指标限值如何把握?业界为此争论不休。作者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一番梳理,认为食品企业标准及"严于标准"均不是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较好地、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不符合"严于标准"的法律适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