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末,公共治理理论的发展推动北极事务走向北极治理。北极治理在促进多元主体参与北极事务的同时也造成了参与主体间权责不对称等问题。作为北极利益攸关方,中国需要进一步推动北极治理的多元化进程,努力促进北极参与主体的权责平等。然而,中国的北极事务面临着主体组织结构单一、应对失据、治理滞后、参与方式低效等诸多问题。参与主体困境严重影响了转型时期中国北极事务参与能力的提升。多中心治理为中国参与北极事务提供了集体行动的新方案,通过推动多元主体的实质性发展、构建交互式网络组织结构、建立协同合作的治理方式,中国有望确立参与北极事务的多中心治理机制,在提升自身能力的基础上助力北极多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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