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四度”工作法 管好涉税违法检举工作

作者:姜磊; 闫庆云; 张冬雪
来源:中国税务, 2020, (01): 55.
DOI:10.19376/j.cnki.cn11-1178/f.2020.01.024

摘要

<正>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将涉税违法检举工作置于"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创新实行"四度"工作法,管服结合、因事制宜,既精准定位、有效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又兼顾服务,助力打造公平竞争的良好营商环境。一是研判甄别有准度。加强涉税检举案件的分析、研判和核查工作,按照甄别结果合理配置稽查资源,做到有的放矢,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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