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领域交往活动中,表达和倾听是内含于交往过程的两种行为,二者不可偏废。但在公共领域理论研究中,一直有偏爱表达的传统,而忽略了多元主体之间对话和协商的过程由倾听相连接。倾听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参与方式,可以促进相互理解和在差异之中寻找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