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当中,体例框架的构建在《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中是需要重点探讨和关注的问题。潘德克顿法学继德国民法典编写采用发扬以来,掀起了大陆法系民法典体系构建的新浪潮,被大多数大陆法系民法典继受和推广。我国民法自创制以来就深受潘德克顿法学的影响,在我国的民法立法、司法、理论和实践过程中,深深打上了潘德克顿法学的烙印。文章对潘德克顿法学的背景知识、理论构造以及对我国民法编纂的现实意义进行分析与探讨,以期对我国民法典编纂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