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劳动力市场的用工模式也从单一的劳动关系向雇佣、承揽、帮工关系等多元化领域发展。《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提出"劳务关系"这一概念,但未对其进行明确,从对某些关系的司法保护领域出现了空白或者重复紊乱的现象。本文拟对《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