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看“浙”里

作者:范跃红; 张雯; 曾琰; 李春慧; 何若愚; 邓俊; 王蓉; 何漫宣; 葛象慧
来源:方圆, 2019, (03): 44-47.

摘要

<正>"提起公益诉讼不是目的,保护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才是目的。"公房不姓"私"【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2019年新年伊始,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检察官收到了不久前向区住建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回函,该局已向违规转租杭州市中心某处直管公房的某公司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这是该院联合住建部门开展直管公房公益保护专项行动以来,督促整改的又一处直管公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