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卖淫行为的外延问题,刑法理论中的狭义论和广义论对此基本都处于答案多、论证少的状态。通过对典型卖淫行为和典型非卖淫行为构成要素层面上的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卖淫行为的本质是直接侵犯性器官非公开化的社会性秩序底线。因此,以牟利为目的用自己的性器官为不特定的人提供服务,以及为不特定的人的性器官提供服务都是卖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