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碘盐标准调整前后,鞍山市3次碘缺乏病评估结果,为今后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按照《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方案》和《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进行抽样和监测。结果 2010、2015和2017年碘盐覆盖率分别为99.22%、99.00%和99.38%;合格碘盐食用率分别为98.33%、98.38%和88.95%;盐碘中位数分别为30.8、24.3和24.6mg/kg;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分别为265.1、171.6和179.9μg/L;孕妇尿碘中位数分别为200.3、154.0和153.9μg/L;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分别为0、0.72%、2.43%。结论 3次监测结果显示,碘盐标准调整后,鞍山市人群碘营养总体适宜,但孕妇尿碘处于适宜值下限。盐业体制改革后,合格碘盐食用率没达到消除标准,增加了居民罹患碘缺乏病风险。应长期坚持食盐加碘策略,继续以"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碘缺乏病防治原则,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高居民食用合格碘盐意识,加强食盐监管力度,保证合格碘盐及孕妇盐的供应,防止居民及孕妇碘营养缺乏,保持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