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痫发作严重威胁母儿近远期预后,其每次发作都是对孕产妇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沉重打击,避免发生和预防再发最为重要。对于远离足月的子痫仍可以考虑选择恰当病例,在病情平稳基础上及密切监护与治疗下试行延迟分娩,但应高度个体化处理。产前及产时子痫患者在子痫控制2 h后即可考虑终止妊娠,如果出现危及母儿生命的严重并发症,可尽快终止妊娠而不必考虑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