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频发的幼师虐童事件使我国学前教育在发展中饱受争议。在了解我国现有研究及借鉴国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从教育法规的角度,基于对五起虐童案件的分析,将频发虐童事件归因为:教育法规中"体罚、变相体罚"的界定笼统、模糊;教育法规中缺失对民办园的监管、督查的规定;幼师教育法规意识淡薄。基于此,提出三个方面的改进策略:一是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虐童定义;二是在教育法规中明确负责监管、督查工作的机构;三是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法规,最终实现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