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亚湾核电站在公司治理方面采取了"董事会授权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这一模式有效的划清了董事会和总经理的权利边界,解决了以往公司权责不清的问题。笔者根据该模式的运作经验,分析了公司运作中治理和管理的界限、特征、原则和该模式的缺陷,提出了运用授权制度规范公司运作的具体办法,为激发公司的经营活力提供了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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