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01国资委严控央企担保规模国资委日前发布通知,明确提出中央企业严禁对集团外无股权关系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担保。这份《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根据自身财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融资担保规模,原则上总融资担保规模不得超过集团合并净资产的40%,单户子企业(含集团本部)融资担保额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纳入国资委年度债务风险管控范围的企业总融资担保规模不得比上年增加。